拆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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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遷普法

                                                                  房屋拆遷評估價格太低,拒收評估報告會怎樣?

                                                                  文章來源: 北京拆遷律師網
                                                                  發布日期:2022-07-20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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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征收是由政府主導并實施的行政行為。房屋評估報告作為征收拆遷中必不可少的程序,關乎被征收人能獲得補償的直接利益。但是,在拆遷過程中,拆遷方想方設法將拆遷成本降低,會在拆遷的各個流程中采取各種各樣的方式壓縮補償金額,房屋價值評估往往是拆遷部門自行指定的評估機構,被指定的評估單位往往受制于“甲方”壓力,不能客觀、公正地展開評估工作,也就導致了房屋的評估價格遠遠低于房屋的實際價格、評估程序缺漏不合法等現象頻發。

                                                                    

                                                                  房屋拆遷評估價格太低,拒收評估報告會怎樣?

                                                                   

                                                                    那么,在房屋拆遷過程中,遇到不合理的拆遷評估報告,我們作為被征收人可以拒收么?到底怎么樣做才能保證自身的合法權利呢?

                                                                    1.被征收人有權拒絕簽收報告

                                                                    首先可以明確的是,被征收人在遇到自身的合法權利被侵害時,依法享有拒絕被征收的權利,在收到不合理的評估報告時,被征收人可以通過明確拒絕接收評估報告,或者拒絕在評估報告上簽字的方式明示自己的態度。這是對作為被征收人自身不認同評估結果的明確表示,避免了在后續法律程序中,被征收人與拆遷部門就評估結果是否接受產生分歧,糾纏不清。

                                                                    2.拒絕之后評估報告是否發生效力

                                                                    當作為被征收人拒絕了接收不合理的評估報告,很多被征收人誤認為拒絕簽收該文件就不會對自己產生法律效力。實際上,拆遷部門可以采取留置送達或者在送達過程中錄音錄像等方式證明被送達人拒收文件。該文件同樣可以產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說,被征收人的“不滿”、“不同意”,并不能影響評估報告的“生效”和“送達”,在法律上仍認為評估結果已經做出,且被征收人已經知曉,拆遷程序可以正常向前推進。

                                                                    

                                                                  房屋拆遷評估價格太低,拒收評估報告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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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被征收人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申請復核、要求重新評估,這是法律賦予被征收人的應有權益。

                                                                    當我們收到《房屋評估報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時,切勿因為自己的誤解,或者采取信訪等方式維權,錯過了起訴維權的期限,導致案件敗訴,最終損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房屋拆遷評估價格太低,拒收評估報告會怎樣?

                                                                    在拆遷部門送達以上文件時,及時咨詢專業征地拆遷律師,提起法律程序,才是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的最有力的保障。只有復議、訴訟程序啟動,拆遷進度才會擱置。

                                                                    在實踐中,拆遷部門也會對主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的被征收人進行協商,最終通過協商談判或訴訟判決的方式,為被拆遷人爭取一個滿意的拆遷補償。

                                                                  【律師開庭】邀請您來一場真實的法律咨詢之旅!忘掉冷冰冰的文字解答,我們將親自為您解答疑問!“點擊鏈接”預約律師線下面對面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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