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路女士、劉先生
【代理拆遷律師】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 程東勝律師、章賽艷律師、段悅秋律師
【被申請人】河北省邢臺市某區人民政府(簡稱“某區政府”)
【案情介紹】
路女士、劉先生系河北省邢臺市某區某村內兩戶村民,二人分別在該村內擁有一套合法房屋。2017年4月28日,某區政府作出征收公告,決定對路女士、劉先生所在村莊實施征收,所以二人的房屋面臨拆遷。但因征收補償標準過低,不能保障被拆遷人生活水平不降低,嚴重損壞了被拆遷人的權益,因此雙方未就征收拆遷補償問題達成一致,也一直未能簽訂征收補償協議。2019年4與29日,某區政府以斷水、斷電、斷燃氣等方式進行逼遷,路女士、劉先生無奈之下搬離該村。但是在2019年5月2、18日,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路女士、劉先生的房屋突然被分別違法拆遷,屋內財產遭道損毀。這件事使得路女士、劉先生明白了不動用法律武器難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維權經過】
路女士與劉先生經過多方詢問、考察,最終尋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并由程東勝、章賽艷、段悅秋三專業拆遷位律師代理其拆遷維權案件。京平拆遷律師介入該案后,發現路女士與劉先生的房屋已被違法拆遷,一家人的生活失去了保障,所以制定維權計劃,啟動維權程序刻不容緩。2019年6月1日,京平律師以某區政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某區政府答辯稱其未實施對路女士與劉先生的房屋的違法拆遷行為,其不是本案適格的主體。最終,法院支持了京平拆遷律師的觀點,認為在路女士與劉先生未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情況下將其房屋違法拆遷,嚴重違法法定程序,因此違法拆遷行為違法;并且某區政府系該項目的征收主體,某區政府沒有舉證證明其未參與此次違法拆遷行為以及對此次違法拆遷行為不知情,因此應當推定違法拆遷行為系某區政府實施,因此某區政府是本案適格的被告。
【勝訴】
最終,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拆遷律師的意見,決定如下:
確認某區政府對路女士與劉先生的房屋組織強制拆除的行為違法。
京平律師指出:因拆遷補償不能達成一致而未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之前,行政機關不能隨意違法拆遷被拆遷人的房屋。在行政機關組織的拆遷中,盡管被拆遷人不能拒絕拆遷,但有權利要求給予合理的拆遷補償,因此在遇到相關問題時要及時咨詢專業的拆遷律師,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