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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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拆遷

                                                                  江西景德鎮城市拆遷案例:兄長以自己和房主二人名義代替房主簽訂拆遷安置協議,并領取了征拆款及安置房回購款

                                                                  文章來源: 北京拆遷律師網
                                                                  發布日期:2022-07-21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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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遷補償,所有人卻蒙在鼓里

                                                                    李先生是江西省景德鎮市某鎮村民,其在該村擁有一棟合法四層住宅。2007年6月,市房產管理局填發了房屋所有權證,將該村房屋認定為李先生所有。此后,因涉及當地征收拆遷項目,涉案房屋被鎮政府拆除。2017年,在鎮政府的逼迫下,李先生的兄長就該房屋代替李先生以二人共同名義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書》,同時選擇安置方式為三套安置房及部分補償款。11月末,其兄長獨自簽訂回購協議,并領取了征拆款及安置房回購款。而李先生作為房屋的所有人,在涉案房屋拆除前,沒有任何人告知李先生房屋即將拆遷事宜;在涉案房屋拆除后,也無人告知李先生房屋已被拆除;在簽訂《拆遷安置協議書》后,更是無人告知李先生房屋拆遷補償事宜;甚至在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時,李先生仍不知情。

                                                                    李先生作為房主,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失去了自己所有的房屋,還被代簽了拆遷安置協議書。雖然房屋的拆遷補償款已經到位,但是“代簽拆遷安置協議”并非李先生對該補償金額的認同。作為房屋的所有者,李先生才是那個能決定是否簽訂拆遷安置協議書、是否有權對補償金額提出異議的人!可事到如今,“生米煮成熟飯”,房屋已被強拆,拆遷補償款也已補償到位,自己好像一個局外人一般,與房屋相關的合法權利得不到絲毫的保障,自身財產權益處于完全被動的狀態,他要么只能接受現在的事實,要么再握緊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通過行政訴訟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

                                                                    賠償訴訟充滿艱辛,訴請未被支持

                                                                    然而,李先生的訴訟之路也并非一帆風順。雖然此前通過行政訴訟已經確定鎮政府強拆涉案房屋違法,但在李先生初次提起行政賠償之訴時,審理法院依然認為李先生與其兄長之間的房屋拆遷與補償安置之間存在背離之處。即使鎮政府的拆除房屋行為被確認違法,但基于其兄長已實際領取補償款,對李先生而言,其合法權益并未遭受損害。此番論理完全是無中生有,也根本沒有解決李先生的任何實際問題。

                                                                    此外,審理法院還告知,李先生如對涉案房屋的補償金額不服,可以利害關系人身份另行提起行政協議之訴。一審判決一出,李先生難以接受這樣的裁判結果,更不能平息心中的怨氣。懷著一腔孤勇,李先生選擇繼續訴訟抗爭。他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由崔鳳榮律師、段佳麗律師代理本案,幫助李先生繼續上訴維權。

                                                                    

                                                                  江西景德鎮城市拆遷案例:兄長以自己和房主二人名義代替房主簽訂拆遷安置協議,并領取了征拆款及安置房回購款

                                                                   

                                                                    京平律師出擊,賠償權利終獲救濟

                                                                    在二審審理過程中,京平拆遷律師進一步據理力爭,對案件事實情況詳細闡述,上訴請求有理有據。京平律師指出一審判決存在諸多的不合法、不合理之處。一審法院推斷李先生對涉案房屋拆除及拆遷補償知情且認可,完全是缺乏事實依據的認定。而在本案中,作為房屋所有權人的李先生的合法權益又怎會“未遭到實際損害”?在案涉房屋所在地塊存在征收、未獲得任何拆遷補償安置的情形下,其房屋被違法強制拆除,造成涉案房屋滅失,當然給李先生造成了嚴重的財產損害,依法應該獲得國家賠償。此外,一審法院建議李先生如對補償金額不服,另行提起行政協議之訴,則明顯剝奪了其要求國家賠償的權利。

                                                                    鎮政府看到京平拆遷律師指出的每一點都直逼要害,實在難以應付涉案違法行為行政賠償的關鍵問題,在一番唇槍舌戰中逐漸敗下陣來。最終,法院認可京平律師的觀點,涉案房屋被違法強拆已是既定事實,李先生并未獲得拆遷安置補償權益的事實也客觀存在,依法判決撤銷原一審判決,并責令鎮政府依法對因違法強拆行為對李先生造成的損失承擔行政賠償責任。京平律師憑借扎實的行政法律知識和高超的庭審實戰技巧為當事人依法斗爭,李先生主張的行政賠償終于得到司法機關的支持!

                                                                    律師說法

                                                                    行政賠償訴訟是拆遷案件中最為關鍵的“決勝局”,在經歷信息公開、復議申請、確認違法等諸多行政程序及行政訴訟后,最終走到行政賠償訴訟。這是關乎被拆遷人切身利益能否實現的關鍵,自然也是違法行政機關極易鉆漏洞、耍心機的地帶。京平律師打贏這場勝仗,不異于為當事人吃了顆最保險的定心丸。同時,由法院責令違法行政機關“全面、充分考慮違法強拆而產生的各項損失,確定損失數額,堅持賠償不低于補償”,是對被拆遷人獲得及時、公平、公正救濟的又一重要保證。法院支持被拆遷人賠償請求的勝訴判決,為被拆遷人拿到行政賠償蓋了一枚有權威、有效力的“印章”。

                                                                    風風雨雨幾十載,不畏強權依法維權。哪怕前路再崎嶇、過程再艱辛,京平律師也將始終本著為每一位被拆遷人爭取合法權益的初心,永遠奮戰在征收拆遷訴訟的第一線,做有溫度、有理想、有情懷的拆遷律師!

                                                                    本案部分判決↓

                                                                  江西景德鎮城市拆遷案例:兄長以自己和房主二人名義代替房主簽訂拆遷安置協議,并領取了征拆款及安置房回購款

                                                                  【律師開庭】邀請您來一場真實的法律咨詢之旅!忘掉冷冰冰的文字解答,我們將親自為您解答疑問!“點擊鏈接”預約律師線下面對面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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